罗马天主教势力在英国的失败

引言
新约完成后,从教会发展历史来看,魔鬼利用罗马梵蒂冈城为根据地,一点一点骗取了基督徒的领导地位。一直在欧洲大陆编织着一个庞大的集权专制伞,以天主教为幌子,打入基督教世界内部来消灭基督徒。直到1517年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基督徒们通过重新认识圣经,才把这个谎言编织的政教合一的集权专制体系捅破了一个缺口,导致德国这个国家,和瑞士这个国家的强大。
后来岛国英国,因为其有利的地理位置,成功地摆脱了罗马教皇天主教势力的控制,并将其赶出英伦岛,成立了英国国教。
再后来,美洲大陆的清教徒,在罗马天主教势力无法触及的美洲,建立了一个人类历史上全新的国家,没有主教约束国民的宗教选择权,没有君王约束国民的政治选择权,完全靠国民对上帝的敬畏,自觉选择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政治理念,彼此操练和实践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和人之间彼此相爱,关心,帮助,合作的社会人际关系。

小结论:
魔鬼以罗马教皇以及天主教势力为幌子,背后一直在攻击新教基督徒的信仰与冒犯现代文明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性。

绪论
基督徒应该了解一下我们现在教会和教派的由来。了解教会历史,就可以看到历史背后,神为我们争战了多少。
本论
1.罗马天主教的产生背景
1)使徒时期的主教
从《宗徒大事录》时期开始,使徒们在犹太会堂讲道,但大部分基督徒聚会是分散在各个家庭中进行,甚至当有迫害时也会在地下坟墓中进行,因此聚会地点乃相当分散,渐渐的这些家庭聚会以大城市为中心形成一个个教区的概念,在教区里面他们就设立主教,主教或教父这个词在中文里面也被翻译为监督或是长老,圣经中多次提到使徒召集各地方长老与祂们说话,这些主教在接受使徒的教导后,便将这些教导带回各教区,这些长老继承使徒成为各地方教会的宗教领袖。

2)初代教会,主教权威的树立
而主教之所以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也有其历史因素。初代教会由于圣经及使徒书信多半由人工抄写在羊皮上,流传并不普及,一般信徒难以直接阅读,加上当时基督徒多数不识字,无法了解教义,因此各种的“异端”教义容易流传。特别是诺斯底主义的流行使得长老们在试图消灭这些“异端”的过程中,加强了这些主教的权力。 其次,由于初代几位具影响力的教父(也就是教会领袖,特别是初代教会的神学家)十分看重与强调主教制度,无形中提高了主教的地位。例如伊格纳修、爱任纽、居普良等,其中居普良提倡主教制度最为出力,他说,一切的主教都是平等的,背叛主教就是背叛教会。
3)国教时期 主教们的政治斗争
到了国教时期,罗马帝国形成五个主要主教制度,即罗马主教、亚历山大港主教、安提阿主教、君士坦丁堡主教、以及耶路撒冷主教,五个主教明争暗斗,都希望能成为主教之首,直到伊斯兰教兴起后,耶路撒冷、安提阿和亚历山大港教会都因穆斯林势力入侵而衰落,剩下罗马主教和君士坦丁堡主教分别成为西东方教会重要领袖,而罗马主教在政权分裂的西部地区因数次与入侵蛮族成功的谈判,其社会重要性更远超过政权,成为西部有政教实权的人物。
2.罗马主教权高于其他地区主教,有以下八个原因:
  1. 罗马是罗马帝国的首都
  2. 相传使徒保罗与伯多禄都是在罗马殉道,因此罗马的宗教地位就更高
  3. 罗马城曾在尼禄时期被放火烧城,作为屠杀基督徒的借口。保禄与伯多禄在此次迫害中殉道,罗马城受到帝国最大的迫害,因此受到基督徒钦佩
  4. 罗马教会曾慷慨救济灾荒,特别是耶路撒冷饥荒
  5. 330年,罗马帝国首都迁到拜占庭后,罗马主教就成了西方教会的领袖
  6. 公元4-5世纪,当东方教会在争论神学问题时常会找罗马主教来主持公道,因为相较于东方教会受希腊文化影响,倾向神秘主义,较为感性,罗马所代表的西方教会受罗马法的影响,重视用逻辑推理,严谨的方式解读圣经,所以东方教会常找西方教会的罗马主教来做判定
  7. 罗马教会人才辈出有许多杰出神学家
  8. 基于对《马太福音》第16章第18-19节的解释,他们认为圣彼得是罗马教会的第一任主教,所以罗马主教继圣彼得之后拥有主教的正统。
3.整个中世纪,主教利用权威愚弄控制基督徒
在整个中世纪,由于《圣经》的不普及,对《圣经》的解释都由各地方主教担任,主教的权威甚至高于《圣经》的权威,同时基督教信仰也在这时期控制整个西方世界,罗马教会有了教廷的称呼,罗马主教也有了教宗的称呼,其影响力及影响范围甚至超过政权,政权的执政者也都受教宗的加冕,教宗可以从各地教会获得捐税,掌握神职人员的任用以及教会司法权。
4.宗教改革浪潮对主教权威的地位的挑战
一直到13世纪下半叶,英法两国的皇室贵族,因自身利益不愿受外来势力影响,无法容忍罗马教会干涉各国政治,公元14-15世纪,英、法在神职人员任用及教会司法权上便归到君主手上,但仍向罗马教廷纳税。中古时期,由于神职人员的腐败,教廷势力渐渐低落,公元1300年左右,意大利和法国彼此争夺对教会的影响力,教廷一度迁移到当时为教宗领地但临近法国的亚威农(现今为法国领地),形成七任教宗都在亚维农治事的亚维农时期。之后,甚至出现同时有两个教廷与两位教宗的局面,公元1409年,巴黎大学的教授们提议召开比萨会议,会议中决议将两位教宗都撤职,另立一位新教宗,然而此次会议法义的两位教宗都没有出席,各国仍自拥各自认定的教宗,因此比萨会议后形成了有三个教宗的局面。一直到公元1415年的康士坦斯大公会议,才正式取消了三个教宗的职位,消除了教会的分裂,也把教宗的权力限制在立法团体——即大公会议,但仍无法解决教廷腐败的问题。在公元1517年,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中,因为马丁路德在数次与大公教会的辩论中,始终坚持圣经权威高过主教权威的论点,持此观点的新教便由大公教会分裂出来,新教也称为改革宗、更正教、抗议宗或广泛称为基督教会。原来的大公教会,一般也称为天主教,便仍保存原来的教廷与教宗制度,而新教由于马丁路德人人皆祭司的观点,强调每个个人都可以借由读圣经、祷告直接明白上帝的旨意,不需透过主教或神职人员做为媒介,因此产生了非主教制的教会体系,但依然有维持主教制的新教教会,如圣公宗。
经过16世纪的宗教改革,欧洲大陆被分为南北二个战线,南为天主教,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和法国南部、北为誓反教,德、法国北部、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
5.罗马天主教势力在英国的沦陷
1)1534年 至尊法案(英文:Acts of Supremacy)
16世纪英国专制王权与罗马教廷争夺英国教会最高统治权和经济利益的斗争
加剧。资产阶级和新贵觊觎教会占有的大量土地财产,这些矛盾由于教皇迟迟不批准亨利八世的离婚请求而演成公开对抗。自1529年亨利八世操纵议会实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先后通过法令禁止向教廷纳贡,取消其最高司法权和其他种种特权。1534年的《至尊法案》正式宣布国王为英教会的最高首脑,建立脱离罗马教廷的英国国教会。但基本沿用旧教教义礼仪主教制爱德华六世时国教教义和仪式逐渐接近于新教1553年玛丽女王登位一度复辟天主教。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即位,重立英国国教会,规定官方教义和礼仪,镇压不服从国教的天主教徒和清教徒。
1563年颁布《公祷书》和《三十九条信纲》,规定英国国教的教义,以圣经信仰的唯一原则,否认教皇的权力。在17世纪英国革命中废除作为维护专制君主制和对抗清教运动的工具的国教会。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再次恢复国教会,并企图转向罗马旧教。1688年政变后国教会深受加尔文教影响,逐渐变成资产阶级化的教会。18和19世纪分别出现过提倡新教传统的福音运动和强调天主教传统的牛津运动。这两派继续存在于圣公会内。
2)英国教会的教派
(1)清教徒:PURITANISM,纯洁教派。
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在英国国教内部改革分裂出来,认为英国国教改革并不彻底,保留了很多天主教的色彩尤其是礼仪方面,他们希望把天主教的色彩从国教中清除出去。彻底清除非圣经成分,完全的政教分离,想通过改革而建立新的教会,他们不承认英国国王为教会最高元首,而应是天主。1559年他们脱离圣公会组成清教派。他们在英国遭受迫害,于1620年,被迫离开英国迁至美国,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
有部分人员留在英国,他们又分为两派:
A、长老制清教徒:思想保守,他们有意与政府妥协,得以存留并得政府认可;
B、独立派清教徒:坚决反对英国女王为教会的元首,反对政府干涉教会,而仍受政府迫害。
移民美国的多属于第二派,他们激进,反对天主教,烧教堂,杀害神职人员。现在基本上能和平相处。现在说英语的国家,宗教、政治、经济、文艺和哲学方面,受到了清教派的影响。
(2)卫理公会:METHODIST
成立于1744年。英国圣公会的牧师。约翰·卫斯理1703——1791年,他在英国发动改革运动于1744年在伦敦召开会议,正式成立卫理会。
主张:圣经唯一,他们的圣经66卷,因信得救、努力追求个人对天主救赎的经验以及圣神对个人救赎的见证。在理论上人不靠天主的圣宠能战胜诱惑,只承认圣洗和圣餐,坚持政教分离。他们反对圣公会,故而在英国也受到迫害,而迁移至美国。1893年正式在美国建立卫理公教会。

6.英国国王权利被议会有效控制
1)1689年10月《权利法案》
为了避免邀请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前车之鉴,英国决定以法律形式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自己的权力,于是在议会上、下两院共同召开的全体会议上,向威廉和玛丽提出了一个“权利宣言”,要求国王以后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今后任何天主教徒不得担任英国国王,任何国王不能与罗马天主教徒结婚等。威廉接受了这些要求,即英国王位,是为威廉三世,玛丽即位为英国女王,是为玛丽二世。1689年10月,议会通过了“权利宣言”并制订为法律,是为《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内容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可以看到最明显的两点,一是限制国王权力,二是保证议会权力。
2)1701年《王位继承法》
1701年又通过了的《王位继承法》 ,规定王位继承者必须是新教徒。该法确立了长子继承原则和男性优于女性原则。进一步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
也就是说,权利法案之后的一系列法律,进一步的架空了国王,几乎彻底的削去了国王的权力。
3)英国国教圣公会特征
英格兰圣公会的两位大主教分别为坎特伯雷大主教(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和约克大主教(the Archbishop of York),本身皆为同名教区的主教。The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坎特伯雷大主教)是英格兰圣公会的实际领导教主,其次为约克大主教及及其它主教(bishops)。因此包括两位大主教在内,英国共有44位教区主教还有数十位辅助主教。每个主教管辖一个区域,称为教区(diocese)。每个教区有一个大教堂(Cathedral),有的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11或12世纪。每个主教管区又可分为牧区(parish),每个牧区由主任牧师(vicar)管辖。其中有些大的牧区,主任牧师经常配有一个牧师(职衔为副牧师(curate))来帮助其管理事务。
英国的城市(city)和郡(county)有一个重大区别就在于,英国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大教堂(Cathedral),而其它的郡(county)就只有普通教堂(church)了,英国的church是如此之多,以至于你走到最偏僻的地方都会见到各式各样的教堂,其肃穆典雅的气氛让人神往。
英格兰圣公会的教堂有权选择自己的方式来进行祷告和崇拜仪式。在一些教堂里仪式复杂,装饰金碧辉煌,牧师穿着长袍(robe),其气氛极像天主教仪式(the Catholic service),这在英国被人们称作高教堂(High Church);在一些非常普通的教堂(Low Church),其仪式(ritual)十分简单,牧师也不穿精美的长袍(robe),教堂的装饰也十分简洁。
有的教堂为了吸引年青人,牧师们甚至引进通俗音乐(pop music),鼓励年青的吉它手(guitarists)为圣歌(hymn)伴奏。许多牧师甚至为牧区的信徒(parishioner)担当了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英格兰圣公会的牧师是允许结婚的,到了1987年英格兰圣公会决定可以让妇女担当牧师一职。当时,尽管许多教堂成员支持英格兰圣公会这一决定,还是有一些男牧师离开了教堂,皈依了罗马天主教,以示抗议。

结论
1.罗马天主教的信仰体系是个敛财体系
天主教的教区体系,并不是传福音体系,而是敛财体系。罗马教皇天主教势力,在世界任何地方建教区,就说明,这个教区会有信徒奉献1/10给梵蒂冈。天主教在任何地方建天主教学校,都是因为和近期或者远期的钱有关系,任何军火贸易,背后都和天罗马天主教有牵连。
2.英国的强大,得益于清教徒的护教精神
清教徒的护教精神,改变了英国.清教徒在议会的作为,以圣经的话语,改变了英国国王的权利。
3.美国的强大,得益于清教徒的护教精神
美国是因为在英国的清教徒发现英国的教会改革的不彻底,没有彻底摆脱罗马天主教势力的影子,而在宗教迫害下,离开欧洲,在美洲大陆,建立了一个更合乎圣经的国度,而建立的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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